为了更好地服务全院教职员工,计财处和建设银行及其上级行积极协商,继续为我院教职工(包括正式和临时人员)申请取消代发工资卡的短信服务费(收费标准为:2.5元/月·卡)。现根据银行要求,需统计已开通短信服务费的人员信息,具体格式如下:
2.上表中银行卡号每人只能登记一张;手机号必须为该银行卡绑定的短信通知的手机号。填写信息务必准确。
3.如已开通短信服务功能,计费方式必须为“包月”,不能是“包年”,否则取消服务不能成功办理。
4.表格须采用EXCEL文件,并且单元格须全部设置为文本格式。
以上信息需各部门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需加盖各部门公章,并于9月12日下午六点前报回计财处2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