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同学:
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晋教财[2020]36号)要求,并经学院党委常委会议、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疫情防控期间,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在校住宿时间计算住宿费,多余部分退还学生。计财处已于7月30日将退还的住宿费退回到计财处登记的用于缴纳学费的银行卡中,请同学们注意查收。
退款失败的个别同学,请按照各系通知的修改方式于8月10日前及时修改银行卡信息,计财处将再次退款,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同学们耐心等待。
计财处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