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依据
院教[2018]10号《忻州师范学院教学改革创新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院政[2018]19号《忻州师范学院经费使用和开支审批暂行办法》。
二、预算管理
所有项目实行预算管理,立项时要按照研究计划分项目做好预算,开支范围在预算内执行。为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原则上不实行预算调剂。
三、注意事项
1、差旅、调研等事前审批
填写“忻州师范学院出差审批单”,项目组成员因参与项目研究有关的活动需要出差者,由项目负责人和教务处负责人审批,在核定的项目预算范围内报销。项目负责人需要出差,则由教务处负责人审批。乘坐飞机均需分管院领导审批。
2、授权审批
(1)教学改革创新研究项目
项目经费的支出由项目负责人、教务处负责人审批签字后,计财处审核报销。
(2)课程建设、项目教学团队建设、特色专业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建设、实验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经费的支出由项目负责人、系部负责人、教务处负责人审批签字后,计财处审核报销。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项目经费的支出由指导教师、教务处负责人审批签字后,计财处审核报销。
(4)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
项目经费的支出由指导教师、团委负责人审批签字后,计财处审核报销。
3、开支范围
资料费(资料收集、录入、复印、翻拍、翻译、图书资料和专用软件购置费、文献检索费)、材料费(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印刷费、出版费、办公费、差旅费、会议会务费、与项目研究相关的其他费用。
开支限额比例:办公费不得超过项目总经费的10%。
4、报销注意事项:
(1)专著(教材)出版费附出版社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出版合同。
(2)成果鉴定、测试费需提供鉴定、测试单位的证明材料。
(3)其他同科研项目报销注意事项中的“(1)—(10)”条。